武汉市禁毒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强制戒毒所的设置应当依照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的规定执行。强制戒毒所应当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的管理,严格出入戒毒所的法律手续;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依法延长的,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一年。使用戒毒药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