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过去发布的有关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通告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