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公民有权检举违反本规定运输、携带、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