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的任免,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