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产业引导,创造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