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服务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得干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