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支持私营企业生产出口创汇产品,从境外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或者到境外开办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私营企业,主管对外经济贸易的部门应当支持其申办自营进出口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