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属于本级财政收入的某些税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报请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