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已修改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产品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