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管理活动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