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第十条有效除简单的咨询业务外,中介服务机构向当事人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当与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中介合同。房地产中介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姓名)、住所;(二)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四)中介服务收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文本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