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接受公民和团体自愿捐献的财物。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