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台湾同胞在台湾和其他国家、地区卫生检疫机关或公立医院取得的有效健康证明(原件),经宁波口岸卫生检疫机构确认验证,可免作健康检查。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