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地方扶贫开发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应用。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农业试验示范单位在本省贫困地区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