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凡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会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