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气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