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气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