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车场站设施管理单位未做好场站维护管理,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