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拒绝、阻碍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