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费用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实行易地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缴纳易地绿化费。易地绿化费必须用于扩大绿地面积,并在收取易地绿化费的第三个年度绿化季节内完成。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