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社区、本村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充分利用体育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做好本社区、本村的健身工作。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