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公墓应当凭火化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出租墓穴和骨灰格位;禁止出租寿穴。

承租人不得转让墓穴和骨灰格位。

禁止利用墓穴和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