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第四十条已修改业主车辆较多的物业管理区域,经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公安部门协助划定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和行车路线,公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