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依照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但物业管理区域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自动延续,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前期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