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四十七条已修改有关部门依法滞留、扣押船舶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被滞留、扣押船舶的安全,并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