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条已废止尚未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其管理职权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