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简称国务院《条例》,下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