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未知(-1)风景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景物损毁及其他事故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