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财产权益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