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其财产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解决。离婚妇女有权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丧偶妇女有依法继承丈夫遗产和携带自己财产再婚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