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六章 利用第三十七条有效草原补偿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收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向企业和草原征收、征用、占用者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