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四章 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二十五条有效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定书面流转合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二)草原的名称、面积、四至界限、等级;(三)草原用途;(四)附属生产设施;(五)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的形式、价款及其支付方式;(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八)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