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从事商业、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等活动按照规定的地点和营业范围经营。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