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第九条已废止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登记制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产品维修后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检验制度,接受消费者咨询回复制度。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