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第四条已废止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供市场信息,开展技术交流、推广、培训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