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酒类商品生产和流通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