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六章 安全监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到县级农业机械监理机构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一)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登记内容变更的;(三)用作抵押的;(四)报废的。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