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平等准入原则,不得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