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市场开拓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在市场信息、展览展销、税收、报关通关、检验检疫、进出口信贷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中小企业拓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或者设立经营销售和研发服务网点。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