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所属企业、事业,未经自治机关同意,不得变更其隶属关系。 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