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时,提请机关的负责人,应到会介绍拟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任免理由。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