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