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组织燃放焰火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前款规定不受第四条规定限制。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