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四章 农村育龄人口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应与村民委员会或农场生产队签订节育、不育或按间隔期生育计划内二胎的《计划生育合同》,并可由公证部门予以公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