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拓农村技术市场,为农村经济提供综合配套技术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向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