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章 设置与发布第十七条已废止户外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