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加速发展以水利电力为主的能源建设,实行多能互补,改善农村能源条件。

自治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县、乡、村公路的建设、改造和养护,改善县内公路交通状况,加强路政、运政和水运管理。

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