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未知(-1)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热水资源的长期供求计划、限制开采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