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第十二条已废止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