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在市政设施范围内埋设的各种地下管线,其产权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存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查。因维修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发生易位或者其他变更时,应当及时将变更图纸和技术资料存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备查。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