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及城市排水紧急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城市防洪排涝及城市排水工作的协调机制,保障城市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